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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September 10, 2020

【人船亂鬥1】國旅炸鍋往海衝漁船、潛水客爭道玩命 - 台灣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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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肺炎疫情影響,全民瘋國旅,民眾除了走進山林,海上活動更是入夏首選。行政院於今年七月宣示「向海致敬」政策,倡導發展海上活動,然而海域之廣,管理涉及單位龐雜,事權並不統一致步調不同,近來有漁民指控遊客在航道上潛水、玩風帆與立槳(SUP),影響漁民,另外更有遊艇載客到外海戲水,放人下海浮潛,險象環生,問題一一浮出檯面,雖各方期盼共存共榮,但真的準備好了嗎?

管理單位龐雜 誰主政?

擁有106公里海岸線的宜蘭,海洋資源豐沛,除了「情人灣」美名的南方澳內埤海灘與豆腐岬,另外還有龜山島「牛奶海」都因景色優美,每逢入夏後,湧入大批人潮,近年興起多種水上活動,小風帆、立槳(SUP)、獨木舟、風箏衝浪等接力登場,活動多元精彩。

從海岸線管理來看,單就宜蘭,光是涉及海洋的管理機關,包括東北角風管處、農委會漁業署、宜蘭縣政府、台灣港務公司、國防部、地方公所、海巡、岸巡等單位,但「向海致敬」要如何落實管理並不簡單。

衝撞鯨豚、航道上戲水 安全成隱憂

「可以不要追海豚嗎?」今年(2020年)8月7日,賞鯨船載客至宜蘭龜山島賞鯨,卻有遊艇高速衝入鯨豚群驚擾,翌日情況再次上演,媒體披露後,地方政府及海巡才介入,這是宜蘭海上觀光首見追逐鯨豚的誇張案例,敲響「向海致敬」警鐘。

漁船航道上戲水 添撞擊風險

「常跟漁民搶航道!」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指出,南方澳豆腐岬緊鄰蘇澳港港口,獨木舟、立槳一從豆腐岬出海,即在漁船航道上,因活動範圍未明確劃分清楚,漁民憂心早晚出事。

航道爭議也在新北市貢寮區龍洞漁港及龜山島海域上演。從事潛水教練約5年的楊教練說,近年自由潛水風行,玩家雖不需背負氣瓶,但下潛時間短,玩家常會突然上浮海面換氣,但漁民駕船根本無法發現,「受傷誰負責?」

頭城區漁會總幹事陳秀暖也說,龜山島海域水上活動興起,遊客搭遊艇前往「牛奶海」一探究竟,甚至浮潛、玩香蕉船,她說,當地是漁民傳統漁場,往來船隻多,遊客潛水船隻根本看不到,易傳出意外。

漁會籲管理 避免災禍上演

「最重要的是安全考量!」陳秀暖認為必須趕緊建立安全規範提供遵守。新北市貢寮區龍洞社區理事長張志強也持同樣觀點,認為應劃設分區管理。當地一名李姓漁民,過去險些駕船撞上自由潛水客,如今只好讓船員站在船頭觀察水面動態以求自保。

此外,蘇澳區漁會理事長蔡源龍也擔心,從事海上活動的民眾,只要駕著SUP、獨木舟等小船,就能從岸際直接出海,除安全有疑慮,更可能成為偷渡或走私的管理破口,漁會數月前已行文縣府,呼籲擬訂規範,但未有回覆。

蘇澳鎮長籲建立管理機制 共存共榮

南方澳海上衝突白熱化,8月21日蘇澳鎮公所邀集居民、業者、地方民代、風管處等協調,場面一度火爆。

「5年死19人,數據都在那邊!」居民對被列入「危險海域」的內埤海灘發展海上活動感到憂心,認為公部門應做好管理,尚未建立安全機制前,不應貿然開放或委外。

鎮長李明哲認為,當地過往即有民眾浮潛、玩立槳、獨木舟等活動,近年也有民間社團推廣水上活動,吸引遊客遊玩。他坦承確實有不少民眾反映航道問題,但他認為,漁業與海上休閒活動「透過好的管理,共存共榮。」

直擊亂象 玩家疑違規出港

《蘋果》至水上活動熱門的南方澳豆腐岬,大批民眾正從事潛水、SUP立槳與獨木舟等活動,《蘋果》直擊大批立槳玩家,結伙一同出港,前往海上活動,問題是,依宜蘭縣政府在2017年12月20日公告《宜蘭縣豆腐岬水域遊憩活動分區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》中,豆腐岬水域活動範圍只限在「兩岸堤防內,堤防外禁止水域遊憩活動。」

《蘋果新聞網》於8月中旬前往南方澳內埤的北濱社區,當地多位居民抱怨,自從內埤沙灘委外管理後,甚至走到沙灘上海釣、散步,都被委外業者雇用的救生員驅趕,怨言不少。

危險海域開放戲水? 風管處:經專業評估

「不適合的活動在不適合的地方才會釀禍!」東北角風管處課長曾慶春表示,2018年即已委託成功大學對內埤海邊進行歷時一年的水域遊憩安全調查,發現適合獨木舟、立槳及風箏衝浪等活動,才會依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》第5條在2019年2月劃分內埤水域使用分區並公告,透過分區管理,提高戲水安全,提供民眾戲水時參考。

「提升品質,讓民眾親海更安全!」此外風管處於今年4月1日把廢棄的內埤營區委外經營,得標的廠商須負起沙灘管理與安全維護,每天派2名救生員進駐,負責沙灘、水域警戒救護、安全勸導、緊急通報等工作,並協助海巡在颱風等災害期間,勸導遊客,讓內埤沙灘更安全與乾淨。

另外,針對龍洞漁港水域活動與漁船作業範圍重疊,衍生衝突與安全疑慮,風管處說,8月20日、28日已與漁民、水域遊憩業者討論,已訂出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的座標與範圍,等待9月再次召開會議,取得共識後會重新劃定各活動區域,最快預計今年底上路,屆時,會請海巡加強巡邏,若有遊客或是漁民越區,風管處依違反《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》對違規者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。

依航行軌跡劃設航道 區分活動範圍

至於漁民口中的「航道」是否存在?宜蘭縣農業處長康立和指出,雖現行無法規作為劃設航道依據,但因漁船航行與作業有裝設VMS(Vessel Monitoring System,即漁船監控系統)以GPS記錄航行軌跡,可作為參考依據,後續會再行討論,取得共識後,依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》劃設區域並由工旅處公告,避免相互干擾,達到多贏。(突發中心林泊志、戴之聖/連線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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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11, 2020 at 07:36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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